機要人員與公職人員間之身分關係,與公職人員與其配偶、二親等內親屬等基於血緣或婚姻之身分關係實屬有異。審酌機要人員進用方式、工作性質及與機關首長間職務之特殊性,公職人員就涉及其機要人員之平時考核、年終考績、獎懲、陞遷、調任、當選模範公務人員等非財產上利益,尚無自行迴避之義務。
另法務部107年11月27日法授廉利字第10705012400號函有關公職人員涉及機要人員考績評擬應予迴避之說明,與法務部108年3月5日「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經公職人員進用之機要人員迴避事項執行疑義研商會議」決議事項辦理內容不符部分,停止適用。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有關經公職人員進用之機要人員迴避事項執行疑義說明